高职、中职、技校应届毕业生及各类人员创业就业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培训沙龙
发起者:gzjyxl
- 项目领域:
- 就业创业扶持
- 受益对象:
- 其它
- 受益人数:
- 100000
- 执行时间:
- 2015-01-01 - 2015-12-31
- 项目地点:
- 广州市越秀区万福路139号
广州市高职、中职、技校应届毕业生及各类人员劳动保障政策免费培训实施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关于大力推进技工院校改革发展的意见》(人社部发[2010]57号)文件精神,规范完善我市高职、中职、技校应届毕业生的劳动保障政策培训(以下简称政策培训)制度,提高毕业生的法律意识,促进高质量和稳定的就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劳动保障政策培训,是指培训单位根据广州市职业能力培训指导中心招标公告,成功中标并根据相关规定组织开展的劳动保障政策培训。
第三条 劳动保障政策培训的目的是帮助毕业生通过培训提升法律意识,促进高质量、稳定的就业。
第二章 组织管理与职责
第四条 高职、中职、技校应届毕业生劳动保障政策培训实行招标管理。广州市职业能力培训指导中心负责辖政策培训的管理和监督,各培训机构具体承担日常工作,主要职责是:
(一)制定和落实政策培训年度计划;
(二)组织广州市内所有符合条件的毕业社开展培训;
(三)采集、发布政策培训相关信息;
(四)组织广州市内有培训意愿的学校进行毕业生政策培训;
(五)负责整理政策培训的相关报批资料、并上报职培中心,申领资助;
第三章 政策培训单位的申报与认定
第五条 政策培训单位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拟申请的组织机构或社会组织,应当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业务范围内具备培训、就业指导等职能;
(三)配备4名以上的专职教学教务管理人员;
(四)制定完善的学生职业思想教育以及毕业生就业培训和就业服务的年度计划,以及社会宣传计划。
(五)拥有丰富教育教学经验师资队伍,胜任开展全市高职、中职、技校应届毕业生及各类劳动保障政策等培训项目;
第六条 申报见习单位应提交以下资料:
(一)申请报告;
(二)《广州市技校毕业生就业劳动保障政策培训单位申报表》(附件1);
(三)《广州市技校毕业生就业劳动保障政策培训单位年度培训计划表》(附件2);
(四)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求的其他材料。
第七条 职训中心对政策培训单位的受理与认定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一)申报
广州市培训单位申报,按第六条要求向职训中心提出申请。
(二)受理
职训中心,受理用人单位报送的申请材料,并建立台账。
(三)审核
职训中心要对申报单位的培训场所、管理制度、培训条件、师资配备、经营管理等进行考察评估,并实施实地考察,在15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核意见。
(四)认定
对符合政策培训的单位,由广州市职训中心按管理权限予以确认,并授予政策培训单位牌匾。
第八条 培训单位一经确认,职训中心应通过媒体向社会予以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第四章 培训人员的规定
第九条 培训人员需具备如下条件:
(一) 就读于广州市高职、中职、技校的应届毕业生。
(二)不限户口地。
第五章 培训单位管理
第十条 培训单位的职责:
(一)制定本单位政策培训理制度,明确相应部门和专职人员负责政策培训管理工作,建立培训人员基础台账,落实各项培训制度。
(二)每年12月份应将本单位今年度培训总结报职训中心,认真总结培训工作的情况、成效和亮点,分析工作中的存在问题,提出做好培训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培训总结以数据分析、典型事例、工作亮点为主、存在问题及建议为主。
第十一条 职训中心不得随意解除培训单位的培训资质,期间培训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职训中心可终止其培训资质:
(一)弄虚作假、提供虚假培训信息;
(二)多次违反;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违法行为。
第六章 培训补贴资金管理
第十二条 由组织机构组织完培训业务后,统一在12月份提供培训相应业务项目所支出的费用发票及明细,以及补贴申领表、学员花名册、签到表,调查问卷(详见附表)等申报资料。由中心核定该资料是否齐全,经中心审核同意后划拨相应款项。
第七章 培训检查及教务管理
第十三条 职培中心要定期对培训单位开展的政策培训进行督促检查指导,及时纠正培训不规范的行为。
第十四条 各培训单位建立培训工作检查自评机制,每年对本单位进行检查评估,主要内容包括:培训单位规章制度建设、培训计划落实、职业安全卫生、培训人员权益保障和培训人员就业率等情况。对检查发现不合格的培训单位要求限期整改,对整改不到位的取消其培训单位资格。
第十五条 各培训机构要按季度向职培中心报送《广州市高职、中职、技校应届毕业生及各类人员劳动保障政策免费培训情况表》。
第十六条 建立培训评比表彰制度。对培训人员多、培训质量高、培训工作组织管理好、培训人员就业率高的培训单位予以表彰。
第十七条 大力加强舆论宣传。要广泛动员社会资源,营造关心支持技校毕业生参加劳动保障政策培训的社会氛围。要大力宣政策培训的意义。要大力宣传培训单位开展培训的经验做法,树立培训单位的良好社会形象,以引导鼓励更多的培训单位主动承担社会责任。
第八章 附 则
第十八条 本办法由广州市职业能力培训指导中心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施行。